山东隆信药业有限公司5万吨水杨酸完整产业链及国家级研发中试基地项目(一期水杨酸产业升级改造及产业链延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获取方式: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zHL3HzOvOTVbxyA-wk1Aw   提取码:w4j9   (2)公众认为必要时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及查阅纸质版报告,请于本公示公布10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山东隆信药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临淄区辛店街道乙烯路299号   联 系 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8653326898   邮箱:7537689@163.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附近村民或有关团体、组织管理部门。   (2)如公众需要进一步了解该项目的其它信息,可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点击下列链接获取。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zHL3HzOvOTVbxyA-wk1Aw   提取码:w4j9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上述网络链接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对拟建项目建设的书面意见,或采取电话方式进行沟通,提交意见表的公众请注明填表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山东隆信药业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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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山东隆信药业有限公司属于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毒有害的原料——苯酚、硫酸、液碱、甲醇等。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属于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双有企业,应该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环发〔2005〕151号)、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山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及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淄博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淄环函【2020】76号)要求,山东隆信药业有限公司被列为淄博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要求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为此,我公司在规范自身管理、保持较高资源利用率的基础上,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本轮审核是我公司首轮清洁生产审核。公司于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在淄博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审核师的指导下,顺利完成了首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审核准备阶段咨询单位指导我公司成立生产审核小组、制定审核工作计划、发动宣传教育、进行了清洁生产培训;   预审核阶段进行了现状调查,重点调企业概况、生产状况、环保状况、管理状况,评价产污排污状况,对比国内外同类企业产污排污状况,分析产污原因,做出评价结论,确定了审核重点(3万吨/年水杨酸装置),设置了清洁生产目标并提出和实施无低费方案;   审核阶段进行了审核重点的物料实测,建立平衡同时分析废物产生原因,继续实施无/低费方案,提出中/高费方案;   方案产生和筛选阶段,提出清洁生产方案9项,其中包括6项无/低费方案和3项中/高费方案;   方案的确定阶段,确定了本轮审核过程的高费方案——F7水杨酸羧化反应釜搅拌系统节能改造,并通过技术评估、环境评估、经济评估,确定实施此方案;   方案的实施阶段,我公司已组织实施提出的各项方案,截止到2020年10月31日,公司9项清洁生产方案已全部实施。   公司已实施的9项方案投资411.7万元,审核后实际节约用电172.02万kwh/a,节约蒸汽3650 t/a,产生的经济效益为511.88万元/a,产生的环境效益为减少废水排放量约1749t/a。   审核后,公司清洁生产水平为较高水平。   本轮审核过程中,公司未发生重大及特别重大污染事故。同时公司的污染物能够满足浓度要求、总量要求等。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山东隆信药业有限公司真正体现了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原则,为企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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